上海交通大学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上海交通大学校务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 曾任西南政
上海交通大学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上海交通大学校务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
曾任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第七届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全国第四届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主持完成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12项,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中外文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教学、科研成果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等省部级以上奖励近20项。入选国家高层次特殊人才支持计划,曾获“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重庆市优秀科学家”等荣誉称号。
本书以2018年《刑事诉讼法》确立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后五年的情况为研究对象,研究内容涵盖了制度实施中的十大主要问题,价值取向、从宽处理、自愿性保障、量刑建议、律师参与等专题既是重点,也是难点,而“质量评估与保障”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办案人员的诉讼行为导向。围绕这些问题,本书大体上按照“规范分析—实证考察—问题及其原因—改进和完善建议”的基本思路展开分析论证。在充分肯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成效的前提下,客观全面地揭示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且就其原因进行深入的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相关立法和司法解释、改进工作机制的建议。
本书聚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立后的实施情况展开研究,填补了该制度在全面实施阶段系统学术研究的空白。通过对价值取向、从宽处理、自愿性保障、量刑建议等重点难点问题的深入探讨,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理论体系增添了新的内容,推动了该领域学术研究的深化和拓展,为后续学者提供了丰富的理论参考和研究素材。
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改革任务。2018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总结十八个城市连续四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从九个方面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出了规定。随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为了调查研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实施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完善或改进建议,我们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问题研究”(项目批准号:19AFX009)。课题立项后,我们克服了种种困难(包括疫情的严重影响),在全国各地进行了多次实证调研和会议交流,收集到大量实证数据,然后按照项目负责人确定的写作思路分工协作撰写初稿,于2023年10月基本完成初稿。2023年11月,我们以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和上海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主办的名义组织召开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问题研讨会”,就本项目研究的主要问题听取了来自全国各地40多位法学界和实务界专家的意见。会后,我们就项目成果初稿内容进行了集体讨论,经各位撰稿人认真修改、项目负责人统一审改后定稿,最终研究成果于2024年10月通过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办公室组织的结项鉴定,并获得“优秀”等次。本书在项目最终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略加修改而成。
本书研究的对象为2018年《刑事诉讼法》确立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后五年的情况,主要研究方法为实证研究,包括集体座谈、个别访谈、问卷调查、案例分析、统计分析等。研究内容涵盖了制度实施中的十大主要问题,包括价值取向这一基础问题,从宽处理、自愿性及其保障、证明标准、量刑建议、审判程序、律师参与、被害人的权利保障、上诉和抗诉八个制度主体构成部分,以及“认罪认罚案件的质量评估与保障”这一配套实施机制问题。其中价值取向、从宽处理、自愿性及其保障、量刑建议、律师参与等专题既是重点,也是难点,而“认罪认罚案件的质量评估与保障”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办案人员的诉讼行为导向。围绕这些问题,本书大体上按照“规范分析—实证考察—问题及其原因—改进和完善建议”的基本思路展开分析论证。我们力争在充分肯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成效的前提下,客观全面地揭示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且就其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相关立法和司法解释、改进工作机制的建议。
本书是一部集体研究成果,但各章的具体内容和观点仍然充分尊重了撰稿人的意见。具体写作分工如下:第一章、第三章、第四章、总结和建议, 孙长永;第二章,石经海;第五章、第十章,闫召华;第六章,孙长永、唐益亮;第七章,王彪;第八章,武小琳;第九章,冯科臻。
在研究过程中,我们参考了学界的既有研究成果和一些地方检察机关及相关机构的调研报告,实证调研得到了全国各地公安司法机关和律师界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由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涉及面很广,我们只能把精力集中在主要问题上,有的问题如职务犯罪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等,因前期调研不够充分,未予专题研究。受疫情的影响,课题的实证调研受到严重影响,因此,本书中调研数据的完整性、协调性等方面难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加之我们能力和水平有限,本书可能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恳请读者批评指正。
2021年年初,本人主持完成的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项目《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研究》最终成果《中国刑事诉讼法制四十年:回顾、反思与展望》经中国政法大学法律援助研究院院长吴宏耀教授提议、法律援助研究院提供部分经费资助,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本书的出版再次获得吴宏耀教授热情支持,并由法律援助研究院提供全额出版资助;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的编辑团队对书稿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编辑加工,使得书稿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可读性明显增强。在书稿付梓之际,我代表课题组,向宏耀教授及其领导的中国政法大学法律援助研究院以及以牛洁颖女士为代表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的编辑团队致以真诚的谢意!
吴宏耀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院长、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主任。2020年中组部、团中央第二十批西部博士服务团成员,在西南政法大学挂职校长助理。
兼任国家检察官学院特聘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特聘研究员、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届驻所研究学者(2016年)。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案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曾先后赴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中心、康奈尔大学法学院、华盛顿乔治城大学法学院,以及英国诺丁汉大学、德国马普所、香港中文大学进行学术访问和交流。
胡崇明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校友,浙江省天台县人,1993年9月进入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系就读,1997年6月毕业,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大学毕业后,进入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和检察员;2008年加入上海我要网络发展有限公司(历任副总裁、总裁,并曾任上海市网络安全管理协会副会长;现任上海黑桃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信息服务业行业协会党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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